影片|長知識!「台胞證」背後的兩岸故事
發佈時間 03月 07日, 2019讓我們走進《40年‧兩岸花開之台胞證的演變》,感受一紙台胞證變遷背後的兩岸故事。
台胞證,正式名稱為「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最早出現是在1987年台灣開放大陸探親、旅遊之後。當年11月2日,台灣紅十字組織開始受理民眾赴大陸探親,長達38年的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
前身是《台灣同胞旅行證明》
1987年11月4日,台胞懷揣著《台灣同胞旅行證明》由香港奔赴內陸各地。「少小離家老大還」是他們內心最真實的寫照。
該證件由香港中國旅行社簽發,為一次性台胞證,申請者必須在入境半個月前提出申請。由於那時台胞多從香港中轉,廣州邊檢站台胞驗證主辦台工作人員幾乎「蓋章蓋到手抽筋」。
有趣的是,當時持有台胞證,在大陸附帶「特殊禮遇」。台胞和港澳人士、華僑一樣,擁有購買「三大件、五小件」的權利,即可以憑台胞證赴政府指定的地方,用境外人士專用的「外匯券」購買進口的三大件家電製品(如電視機、洗衣機、冰箱),和五小件家電(如吸塵器、果汁機、電鍋、微波爐、電熨斗)等等,作為送禮、探親的禮物。直到1994年大陸取消外匯券,境外人士購買「三大件、五小件」的待遇隨之取消,台胞證才不再具這項「特殊優惠」。
許多台胞從探親、旅遊中看到大陸市場的龐大商機,加上台資企業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因此大陸逐漸成為台商投資的熱土。那時,從台灣飛往香港的班機幾乎班班客滿,不少乘客都是轉機到大陸「淘金」的台商。台胞證成為了台商投資設廠的「基本證件」。
即使是1996年台海危機、2000年民進黨上台後,台商前往大陸的腳步也沒有停止,大陸也成為台胞出境旅遊最熱門的地區之一,兩岸民間交流更為熱絡。
但光鮮背後也有代價,例如到公園、風景區、旅遊景點、住賓館,台胞都必須付比大陸民眾高一倍至兩倍的價錢,坐飛機,也要比大陸民眾貴一倍。
從紙本到卡式,使用更加便利化
1992年5月1日,薄薄一張紙的「台灣同胞旅行證明」走入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證件分為一次性入出境有效和5年有效兩種。證件五年一換,造成與其相關的銀行、就學等一切居民資料都要全部更改,給台胞帶來很多不便。
在2008年12月兩岸「三通」前的3個月,台胞證開始「一人一號、終身不變」。這為台胞免去了五年一次的「陣痛」。
2011年,大陸全面下調了台胞來大陸簽注收費標準,總體降幅達50%。其中,為台胞辦理1~5年居留簽注的收費標準統一降為100元人民幣。
此外,在台胞口岸簽注方面,大陸先後在42個城市設立43個台胞口岸簽注點,為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口岸的台胞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和3個月一次有效入出境簽注。
2015年7月6日,電子台胞證正式上路,最明顯的變化一是採用了卡式證件的形式,大小與信用卡相當;二是取消了簽注區;三是可以自助通關,減少了繁複的人工手續辦理與排隊等候。
台胞證與居住證,從便利化到歸屬感的全面融入
2018年9月1日,台灣居民居住證正式開放申領,台灣同胞可自願申領居住證,並在居住地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
2.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4.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2. 住宿旅館
3. 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4. 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門票、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
5. 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6. 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7. 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8. 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9.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台灣居民居住證採用了居民身份證製作技術標準,確保了在社會公共服務系統中用於識讀身份證的所有終端和設備都能識別,實現與身份證在日常使用上的無差別體驗,具備了台胞證目前無法實現的許多功能。
台灣居民居住證與台胞證的最大不同在於居住證是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身份證件,不能用於出入大陸,而台胞證是出入大陸的唯一證件。